布列⽶诺-奥尔沙特别经济区区域内已注册的⽩俄罗斯共和国法⼈,可以在签订经营和投资合同后成为本园区的居⺠企业。

管理公司布列⽶诺集团决定法⼈是否可以注册成为布列⽶诺-奥尔沙特别经济区居⺠企业。


01
成为居⺠企业的条件

1) 在布列⽶诺-奥尔沙特别经济区区域内注册企业

2) 居⺠企业必须符合园区经营种类:

- 加⼯⼯业
- 批发贸易,包括摩托⻋和汽⻋零件、组件和配件
- 电⼦商务
- 交通运输, 仓储(提供物流服务,包括仓储和辅助运输服务)
- 提供邮政服务
- 信息服务
- 实施科研和研发业务
- 商业办公⾏政服务业
- 提供和实施“铁路货物运输”、“公路货物运输”、“运输业其它辅助经营”服务; 

3) 投资额*:
- 50万美元⾄500万美元―项⽬实施期限为三年 
- 如实施研发项⽬,则不少于50万美元
- 不⼩于500万美元 

*如有必要,管理公司布列⽶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协助(投资⽅)向⽩俄罗斯的银⾏就投资项⽬申请贷款。
贷款条件 
(该贷款条件是基本条件,可能会有变化,同时不是布列⽶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义务。)
- 贷款期限 - 7 - 10年; 
- 贷款利率 - 年息5.5-6.5%;
- 贷款币种 - 欧元
- 最⾼贷款额 - 2000万欧元. 




02
居⺠企业注册步骤:

1) 填写居⺠企业初步申请表;
2) 确认居⺠企业的投资额和投资条件;
3) 递交居⺠企业申请;

必要⽂件清单:
- 申请表;
- 商业计划书;
- ⽩俄罗斯共和国公司注册证明复本.

4) 签署在布列⽶诺-奥尔沙特别经济区内的经营协议;
5) 签署在布列⽶诺-奥尔沙特别经济区内的⼟地分租协议.